咸宁市开展13类专项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蔡祖峰 纪甜一)8月21日下午,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2023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会上,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宁通报咸宁市生态环境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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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宁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围绕长江大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开展13类专项执法,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执法力量。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宁出席发布会。黄铮 摄
该局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明显,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2年“两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一名同志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该局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唐宁表示,该局坚持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实训、实战、实效”练兵要求,着力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行为及文书规范,着力淬炼生态环境执法干部过硬“作风”与“内功”。
2021年、2022年,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连续两年被生态境部评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市级表现突出集体,赤壁市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被评为县级表现突出集体。
发布会现场。黄铮 摄
同时,该局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的“千里眼”功能,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大力应用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
2022年以来,全市91家重点企业(119个点位)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69家重点企业安装了用电监控设施。
此外,该局建立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指导37家诚信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开展“执法+服务”活动,精心帮扶15家涉气、涉水重点污染源企业绿色发展,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同时,严格落实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切实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咸宁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态环境更美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唐宁说。